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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兩張
來不及送出的情人節禮物

本來預計8/16七夕情人節
要送出去的情人節禮物
如今卻來不及送出去了






曾經 我以為
我們會一起 走到這裡
...

放下
也是一種選擇
...




真的不誇張
雖然我們交往不到一年
我卻投入我所有的感情
甚至已經把他當成終生的伴侶
就連我家二老都隱約知道我和他的關係


然而
我窮我沒志氣
我什麼都給不起
並且還留級
所以他選擇了離開我

也罷
如果他真的開心
我再怎麼捨不得也得放手
雖然我並不如我想像中那樣豁達
但我還是會學著放手


真的連一絲絲挽回的機會
都沒有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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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